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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被部分駁回怎么處理 商標被部分駁回處理辦法

2022-04-02 14:39:23 閱讀(286 評論(0)

很多人在商標注冊過程中會涉及到商標被部分駁回,下面萬商云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下商標被部分駁回的處理辦法。

  一、商標被部分駁回如何處理

  依據(jù)我國商標法的規(guī)定,商標部分被駁回的,當事人可以作出相應的修改,再進行申請,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的,可以申請復審。
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四條

  對駁回申請、不予公告的商標,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。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(nèi)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(nèi)做出決定,并書面通知申請人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(jīng)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。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(nèi)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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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、商標駁回的類型有哪些

  商標駁回分為以下兩種類型,只有搞懂駁回的類型,才能有針對性地填寫復審申請。

  1、全部駁回

  申請注冊的商標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不符合注冊標準被駁回。

  2、部分駁回

  申請注冊商標的部分商品或服務項目被駁回,其余商品符合注冊標準。通過部分會被排期公告,頒發(fā)注冊證。

  如果商標是被部分駁回的,申請人所經(jīng)營范圍和被駁回部分無相關性的話,申請人可以慎重考慮是否進行商標駁回復審申請。

上面就是關于商標被部分駁回處理辦法的具體內(nèi)容,希望上面的內(nèi)容能對大家有所幫助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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